九月 012011
本文僅供參加本會100年度喪禮服務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考試(團體報名-苗栗區)之學員參考。
團體報名須知請參閱此篇文章。
以下圖片可點選放大,註1~6請參考最下方之說明。
註1. 英文姓名
- 如有護照者,英文姓名請與護照上相同;如沒有護照或不知道如何拼音者,可至外交部外文姓名中譯英系統查詢。
- 如此區空白者,報名單位將一律以「漢語拼音」轉換,沒辦法更改喔!
註2. 學歷
- 學歷部份請勾選自身最高學歷。
註3. 身分
- 身分部份請勾選符合自身身份之選項。(選項0.一般報檢人以外者為特定對象,可申請免繳學費,詳細情看註5)
註4. 是否為身心障礙或學習障礙學科(正表欄位)/術科(附表欄位)需申請協助
- 請參考並於報名時附上簡章第88頁之附件10(申請表)。
- 如身障類別及狀況符合附件10所述之選項者(上下肢肢體障礙、聽障、視障、智障、學習障礙等),可請考試單位於考生參加學、術科檢定時予以協助。
- 欲申請者,請務必在報名表後附上身心障礙手冊或學習障礙證明,如屬於多重障礙者,則需加印背面影本,未附上者一律視同一般報檢人。
註5. 是否為特定對象申請免繳費
- 請參考簡章第42~48頁【特定對象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申請免繳費事項】,並於報名時附上簡章第108~111頁之附件32(申請表)。
- 如考生符合特定對象身分者,報名時不需繳交報名費用,但報名時請務必同時提出申請,不得事後申請。經過初審、複審程序符合資格者始可給予補助。若經過審查不符合資格者,或於辦法單位通知補繳身分證明文件期限內未補件者,取消補助資格,視同一般報檢人之規定繳交報檢費用。
- 欲申請者,請務必在報名表後附上簡章第42~48頁所列之身分證明文件,及簡章第108~111頁之附件32(申請表),未附上者則不予補助。
- 注意:如以前已有申請相同職類及職別之補助者,無法再申請。
註6. 申請學科/術科免試
- 請參考簡章第40頁第五項第一條。
- 如97~99年間曾參加喪禮服務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,但學科或術科之一未通過者,可於今年申請免試學科或術科,並於報名表後附上成績測試及格通知單影本(成績單上需有分數或及格文字)。如成績單遺失者,可至勞委會中部辦公室網站查詢。
- 申請免試學科者,報名費1800元;申請免試術科者,報名費270元。
以上說明提供給各位考生參考,但詳細報名資訊仍請參閱《100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簡章》。
One Response to “100年度技術士檢定報名表填寫範例(團體報名)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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